近日,全国人大代表陈玮提出了关于制定《伴侣动物保护和管理法》的议案,其中提到“禁止所有人虐待、食用猫狗”。(5月27日央视)
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越来越多的人开始饲养宠物,而宠物也成了家庭中重要的成员。对于主人而言,自己养宠物狗投入了很多的情感,认为它超出一般动物的地位,是人类的伴侣,这种想法可以理解。但是,这不代表狗是所有人的伴侣。狗,毕竟是动物,无论在主人眼里多么憨态可掬、多么通人性,狗依然有兽性的部分存在,对于侵犯到自己领地的其他人会进行攻击。人被狗咬伤甚至致死的新闻屡见不鲜。年澎湃新闻报道称,深圳平均每月狗咬人逾宗。因养狗者的个人情感因素,要求所有人禁食狗肉显然不太合理。
狗自古就是我国的六畜之一。《周礼·天官·膳夫》记载着古代的膳食八珍,所谓“八珍”:淳熬、淳母、炮豚、炮牂、擣珍、渍、熬、肝膋也。其中肝膋,便是指狗肝。狗在古代又叫“香肉”或“地羊”。《饮膳正要·兽品》中记载:“犬肉,味咸,温,无毒。安五脏,补绝伤,益阳事,补血脉,厚肠胃,填精髓。黄色犬犹佳。”可见,国人吃狗肉的传统由来已久。
当下,食用狗肉最出名的,是广西玉林、江苏沛县、浙江金华等地。在天眼查上搜索狗肉,有4万多家企业,如果禁食狗肉,这些原本合理合法的产业不得不关闭,以此为生的人们何去何从,失业将会引发的社会问题该如何解决?关于这些问题,赞成禁食狗肉的爱狗人士没有给出答案,这是过于圣母、站在云端无视别人的疾苦的行为。
有人提出,例如导盲犬、缉毒犬等工作犬,为人类做出了重大的贡献,人类不应该食用它们。如果说狗是人类的朋友,为人类做出了重大贡献,那么在小农经济存在已久的中国,耕牛同样做出了巨大贡献,我们是不是也不应该食用牛肉?我们心安理得地吃着鸡肉、鱼肉,难道是因为鸡和鱼没有为人类做出巨大贡献、不是人类的朋友吗?
不可否认,市面上的确存在着些不法行为,例如偷狗吃狗肉。但因此而禁食狗肉也没道理,对症下药的做法,是增加监管力度,完善相关的法律制度,为狗肉市场营造一个良好的环境。这才能保障宠物主人、狗肉食客、狗肉供应和加工方等多个群体的权益,也能真正更好地保护工作犬、宠物犬等人类的朋友。
禁食狗肉,让我联想到了年美国颁布的禁酒法案,“自本条批准一年以后,凡在合众国及其管辖土地境内,酒类饮料的制造、售卖或转运,均应禁止。其输出或输入于合众国及其管辖的领地,亦应禁止。”这项法案的实施引发了非法酿造、出卖和走私有类饮料的新犯罪行为。如果我国彻底禁食狗肉会发生什么呢?狗肉经营变成违法而消费需求仍然存在,于是人们开始转而走私,而价格也会不断提升,更大的利润刺激更多的人铤而走险。
人的相处,应该建立在相互尊重的前提上。因为一部分人的意愿剥夺另一部分人的权利,才是文明的倒退。喜欢吃肉的人,不该剥夺素食主义者吃素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