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沛县疫情防控通告(年第2号)
年3月26日晚,我县对外地返沛人员例行核酸采样中发现一名初筛阳性人员后,立即开展流行病学调查、核酸采样检测、区域管控、隔离管控和协查推送等应急处置工作。相关情况通报如下:
该人员于3月25日抵沛,在沛期间活动轨迹涉及重点区域、场所如下:
3月25日20:00,敬安镇杨楼村5队;
3月26日7:00,敬安镇牛家包子铺;7:20,敬安镇红蜻蜓网吧对面的五金店;8:00,敬安镇吴庄韵达快递点;9:00,敬安镇西中石化加油站西旁米路口;10:00,河口镇卫生院做核酸。
提醒广大市民,请在上述时间段、地点有共同活动轨迹或近期接触过上述地区的人员,要立即向所在社区(村)、单位报告,配合落实流调排查、核酸检测、隔离管控等措施。故意隐瞒或未及时报告,导致疫情传播扩散的,将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请广大市民不信谣、不传谣,增强个人防护意识,自觉做好个人防护,坚持戴口罩、勤洗手、常清洁、用公筷等良好的生活习惯;咳嗽、打喷嚏时注意遮挡,室内常通风,减少人员聚集,注意保持1米以上的社交距离;主动配合测温、验码等防疫措施。
沛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流调溯源组年3月27日
来源:沛县融媒
徐视融媒编辑:张旋
责编:朱宸昕程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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