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中,当我们要对一些事、一些人,做约定、相互遵守时,往往会这样说:咱们说好了,约法三章,该怎么样就怎么样。那“约法三章”到底约的是什么,又是哪三章呢?
这个还要从秦末、汉高祖刘邦说起。
公元前年,秦始皇驾崩,末子胡亥即位。胡亥即位第二年的七月,江南阴雨绵绵。在这连绵不绝的雨水之中,陈胜、吴广等人应征服徭役,因不能按期到达目的地,按当时秦律法会被处死,于是索性起义了。
陈胜、吴广起义不久,远在一个叫沛(沛县)的地方,一个叫刘邦的人正在泗水当亭长。
在秦以前,乡村是以五户为邻,五邻为里。秦朝也基本上沿袭了这一制度。“里”,其户数不足二十五户。“里”的风貌一般都是中间有一片树林。树林里有一座祭祀当地神灵的小庙,叫作社,是全“里”人祭祀和聚集的中心。这个和我们现在一些农村很像,村中会有个“社公”的地方,人们每年会到“社公”那祈福。
所谓亭,即“十里一亭”。“亭”本来也指客栈,作为官吏外出执行公务时住宿的地方,也就是我们现在说的招待所。亭长,也可认为是一个中心驿站(客栈)的管理者。
秦始皇驾崩后,皇陵未建好,秦二世胡亥下令在各地征召人前往修建。而刘邦就作为沛县的代表,带着泗水亭及其他亭的人前往咸阳骊山。一路上,刘邦有意无意的抱怨、透露出前往骊山的危险。
和陈胜、吴广不一样,陈、吴是煽动人们起来造反,“王侯将相,宁有种乎”。而刘邦不同,他可以说是一个不动声色的策划者,让人们主动配合起来造反。
公元前年,在陈胜、吴广起义后不久。刘邦也带着一帮民众“斩蛇起义”了,开始与各地方、各诸侯争霸天下。
汉王元年十月(公元前年),刘邦的军队比其他诸侯率先进入关中,入主咸阳。
秦王子婴(扶苏儿子,秦始皇的孙子)乘素车,驾白马,手捧玉玺、军符,在路边向刘邦投降。刘邦手下诸将有人提出杀掉秦王子婴,以绝后患。但刘邦念及楚怀王想法,且秦王子婴已降服,没有必要再杀之,只命官兵看管好。
然后,刘邦率部继续向西,入主咸阳宫,想依楚怀王“先入定关中者王之”的约定封关自守。樊哙和张良极力劝说刘邦应“还军灞上”,不应守在宫中,以免被其他军队群而围之。尽管忠言逆耳,刘邦还是听进去了,于是将宫中的珍贵宝物、所有府库,全部封存,然后带军屯兵于咸阳几十里外的灞上。
回到灞上驻守后,刘邦召来附近各县的父老豪杰,对他们说:“父老们,你们长期在苛酷的秦法之下生活,苦不堪言,秦法规定人民批评朝政就遭到灭族,相聚讨论的就杀头。现在我郑重宣布秦朝的严刑苛法全部废除。我和诸侯有约定,先入关的就为关中之王。现在我在关中称王,我要和父老们约法三章:杀人者处以死刑,伤人者要抵罪,盗窃罪要判刑。我和大家约定,不论是谁,都要遵守这三条法律”。
这就是刘邦的“约法三章”。刘邦向民众表达了他领兵入关,就是为老百姓除害,不是来侵占,更不作残暴的事,让大家不要害怕。他屯兵灞上,只是为了等各路诸侯的到来,以便订立条约罢了。
后来,刘邦又派人到附近各县各乡去宣传他的“约法三章”,得到了老百姓的信任和拥护,最后建立了汉朝。
“约法三章”为刘邦取得了人心。而后人,就用“约法三章”这一成语表示那些明确的规定,大家都需要遵守。孟子曾说:不以规矩,不能成方圆。说明了规则的重要性,任何事物的良性发展,都离不开规则。“言必行,行必果”,生活中,履行诺言,遵守规则。这是社会文明的标志,更是为人处世的基本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