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善孝为先古人为何如此重视孝道

《论语·子路》曾记载,叶公对孔子说:“在我们家乡有一位正直的人,他的父亲盗窃了一只羊,而他勇敢地揭露了真相。

”孔子则回答:“我们的家乡中正直的人并非如此。父母为孩子隐瞒,孩子也为父母隐瞒,这才是正直所在。”在这里,“直”代表本真的人性和真实的情感,“直道”则是指是否符合本真人性和人性的实现程度。

叶公认为“证父攘羊”是正直、刚直的表现,符合儒家行有直近仁道的思想;然而孔子却不以为然,他认为“父为子隐,子为父隐”才是真正的“直道而行”,符合仁的根本要求。

其子之直,并非出自真情实感的自然流露,而是对人之本心的隐藏和伪装,是一种违背仁道的忤逆行为。何晏、邢昺《论语注疏·子路》对此解释得十分清楚:“我们这里的正直,与证父攘羊的正直不同。

如果儿子有过错,父亲为他隐瞒,那就是慈爱;如果父亲有过错,儿子为他隐瞒,那就是孝顺。孝慈则忠,忠则正直,因此说正直就在其中。

”宋代学者宋汝谐更是精准地揭示了其中的奥秘:“遵循天理就是正直,没有任何违背天理的行为可以被认为是正直的。

”慈孝是天理,超越一切公理、法理,不能违背。苏轼认为,其父攘羊而证之,这是正直但陷入了曲意的行为;子为父隐,这是曲意但符合了正直。

孔子似乎主张在情与法的权衡中,应该放弃或者牺牲一些眼前的小利益,以维护人性和人道的尊严,以及长远的社会利益。

这反映了孔子“以德为本,以礼为主,以刑为辅”的社会治理思想。

从语境看,其父似乎并非故意偷盗或抢夺,而是扣留了一只迷途的羔羊。我猜测可能有两种情况:一是牧羊归来,这只羔羊误入了自家羊群,父亲贪图小便宜,将其留在家中饲养;二是其他人家的羔羊跑到自家羊圈,父亲将其收留,打算饲养并从中获利。

不管其父如何“攘”羊,儿子指责父亲偷羊的行为都会引发家丑外扬,伤害亲情,被乡里人嘲笑。这可能会让父亲觉得亲情冷漠,形成扭曲的人生观和价值观。

由此推及社会,如果父亲有一些小错而不会造成大害,儿子却激烈地检举举报,那么这将破坏甚至颠覆人性情感的基础,破坏社会风气,造成长期的恶果和后患。

正如一些学者指出的,上世纪六七十年代,人与人之间的真挚亲情被揭发、举报、猜忌所取代,导致了人人自危、日日胆战的局面。

这不仅导致人们追求利益、疏远亲情,甚至导致同胞骨肉之间的相互残杀,家庭的动荡和瓦解。而家庭作为社会的基本构成单位,其动荡和瓦解必然会对整个社会的长期稳定带来不利影响,造成社会不安定的局面。

面对父亲错误的行为,子应如何处理呢?曾子提倡“隐而任之;如从己起”,认为子女应该代父受过,以维护亲情和道义的和谐统一。

换句话说,子女应该主动承担起责任,将羔羊归还,向对方道歉,并接受处罚。然而,我认为这种方式并不完全恰当。

父亲犯了错误,子女却要承担责任,背负道德污点和精神压力,这是不可取的。《菜根谭》建议:“家人有过,不宜暴怒,不宜轻弃。

此事难言,借他事隐讽之;今日不悟,俟来日再警之。如春风解冻,如和气消冰,才是家庭的典范。”我认为最好的处理方式是子隐讽父,告诉他不应该因为小事而做错事,父亲听后会感到内疚。

然后,父子二人以善意的谎言退还羔羊,达成和解。子思主张父子之间应该相隐小过,强调“不以小道害大道”和“不以小爱害大爱”。

这符合孔子“无求备于一人”和“无讼”的思想。总的来说,我们应该以和谐、理解、包容的态度来处理家庭中的问题,维护亲情和道义的和谐统一。

“攘羊之罪”虽小,但在法律面前,知情不报是不可容忍的。即使是你父亲的过错,只要你知情不报,就有可能受到法律的制裁。

因此,无论你的父亲有过什么样的过错或罪行,你都有义务向法律部门报告,否则你将面临法律的惩罚。所以,不要因为你父亲的过错而牵涉到你自己,更不要因为担心“不孝”的指责而选择沉默。

《韩诗外传》中记载了这样一个案例,它与“证父攘羊”的事件形成了鲜明的对比。故事的主角是楚地的一个士子石奢,他被君王命令去追捕一名杀人犯。

石奢在追捕过程中,发现杀人犯竟然是自己的父亲。然而,他并没有因为亲情而放纵自己的父亲,而是选择忠于职守,坚决执行君王的命令,将父亲逮捕。

石奢在孝道与忠诚之间面临了巨大的挑战。他的父亲杀人,这是不义的行为,但他是自己的父亲,这是无法割舍的亲情。

他深知,如果因为亲情而放弃法律的执行,那就是对法律的亵渎,对国家的背叛。然而,如果按照法律将父亲绳之以法,那又会让自己的心痛到无法承受。

在这样的困境中,石奢选择了自杀。他认为,只有以生命为代价,才能彻底解决这个问题,既能避免伤害到父亲,也能保持自己的忠诚。

这个故事让我们看到了一个士子的坚守和坚韧,他以自己的行动,告诉我们什么是真正的忠诚和义气。

石奢面临了一项千古难题:他必须在亲情与职责之间做出选择。儒家强调亲亲为大,尊老爱幼是每个人的责任,而法家则主张忠义至上,尽力守法是为忠臣。

石奢深知自己的孝道和忠诚都十分重要,但他又不能忽视法律的尊严。在这种情况下,他选择了以死谢罪,既保全了孝道,又坚守了忠义。

在古代,石奢放掉作为杀人犯的父亲的行为,虽然被视为忠臣之为,但却违背了法律和君主的意愿。此外,他的父亲并不会因此减轻罪责,因此与孝道无关。

尽管石奢认为不抓杀人犯会伤感自己的情感,但这并不意味着他会因此受到感动。事实上,他的行为可能会被视为“以小道害大道”,“以小爱害大爱”。

虽然孔子也提倡孝道,但他认为孝应该上升为仁,强调的是“泛爱众”和“己所不欲,勿施于人”。因此,在大是大非面前,他并不主张为亲情而牺牲道义。

在石奢的情况下,他的行为可能会对社会造成更大的伤害,因此他赴死并没有什么意义。实际上,石奢的父亲并不会因为他的死而获得任何宽恕。

相反,他可能会被更加严厉地惩罚。因此,石奢应该意识到他的行为可能会对他的父亲造成更大的伤害,而不是帮助他。

真正的孝道是通过自己的行动来帮助他人,而不是牺牲道义来满足自己的情感。

黑格尔强调的是客观法则和主观法则的统一性,不能对立冲突。孔子则倡导尊重伦理亲情和人伦关系,这是中国社会稳定的基础。

儒家伦理注重地位伦理,要求知识分子践行仁德,以天下为己任。

赵苞是一位尽忠职守、无私无畏的官员。他对于自己家族中与宦官交往感到非常羞耻,因此与他的堂兄保持距离。他在州郡担任职务时,表现出色,被表彰为政教清明的典范,之后升迁为辽西太守。

在前往辽西的路上,赵苞的母亲和妻子被鲜卑人劫持。赵苞率领军队与鲜卑人作战,最终赢得了胜利,但却失去了他的母亲和妻子。

在处理完母亲的丧事后,赵苞选择了自杀,以此来表达他对国家的忠诚和对家族荣誉的维护。

王陵,秦末沛县丰邑人,与刘邦有深厚的私交。当年刘邦起义,王陵在南阳响应,后归附刘邦,跟随他转战南北,立下赫赫战功。

刘邦是位宽厚大度的领袖,终将夺取天下。当王陵的母亲被项羽俘虏后,她为了让他一心一意辅佐刘邦,选择了赴剑自杀,用自己的生命警示儿子不要因为母亲身在楚营而动摇自己的政治立场。

汉朝建立后,王陵母因舍身取义被大力表彰,以此教育和感召天下人无条件地绝对效忠汉朝,树立忠为大道,孝为小道,忠大于孝、高于孝的价值观。

在忠孝不能两全的境况下,以忠覆盖孝、取代孝。

赵苞对母亲的孝顺深入骨髓,对国家的忠诚也无比坚定。然而,当母亲被鲜卑人劫持为人质,以此逼迫赵苞投降时,他陷入了无法和解的孝与忠的冲突。

尽孝则会毁掉忠节,尽忠则会废置孝道,赵苞陷入了深深的矛盾和苦恼。赵母深明大义,以王陵母为榜样,告诫赵苞身为王臣不得顾私恩、毁忠节。

赵苞在母亲的教导下,最终选择了“杀母以全义”,以实现生前无法实现的“忠孝两全”。这种顾大局,识整体,弃私恩,行大义的责任担当,固然是对“大道”的持守,是超越个体之孝的民族大节。

然而,赵苞的决定充满了痛苦和自责。他深知自己所做的一切,虽然在道德上无可非议,但却与孝相悖。赵苞的孝,是一种虚幻的孝,因为他并没有尽力营救母亲,没有切实营救出母亲。

但我们不能否认,他的行为,确实让个体的孝在民族大节中得到了升华,孝的悲剧因为忠义之举而呈现出一丝壮烈与豪迈。

孝道,是天地间恒久不变的真理,也是人生必修的课程。古人为何如此推崇孝道?那是因为它源于祖先的崇拜,“立爱自亲始”,“百善孝为先”,“孝亲”在中国人的道德观念中占据着至关重要的地位。

在中华文化体系中,孝道被视为一切道德规范的核心和基石,包括忠君、敬长、尊上、爱国、利他等等,都是孝道的延伸和体现。

《孝经》曾强调:“孝悌之至”就能够“通于神明,光于四海,无所不通”。《论语·学而》也有云:“其为人也孝悌,而好犯上者鲜矣;不好犯上者,而好作乱者,未之有也。

君子务本,本立而道生。孝悌也者,其为人之本欤?”这段话的意思是说,如果一个人能孝顺父母,尊敬兄长,他就很少会做出违背父母兄长的行为,而那些不孝顺的人,也很少会去犯上作乱或者违反其他社会规范。

因此,孝悌是君子立身的根本,也是践行儒家思想的重要前提。儒家思想以“仁”为本,而孝悌又是“仁”的根本。

在圣贤的心目中,一个国家的秩序建立在人伦之上,万世不易。儒家认为,只要每个人都重视孝悌,就能建立起社会的根本规则和秩序,而这些根本规则和秩序,就是建立其他一切规则和秩序的基础,只有基础稳固了,才能枝繁叶茂。

苏轼曾经说过:“孝者万行之本,本既不立,则其余何足观焉。”这句话告诉我们,孝道是所有道德行为的根基,如果没有了孝道,那么其他的道德行为也就没有什么意义了。

因此,孝道的重要性不言而喻,我们应该时刻铭记在心,将孝道融入到我们的日常生活中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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